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查看更多》》择日宣判最快几天,要看情况而定。对于简易的案件,在庭后5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应超过3个月。
一、择日宣判最快几天
择日宣判最快几天,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
提醒您,择日宣判如果案件简易,应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择日宣判还需要开庭吗
择日宣判是否需要开庭,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是否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如果有的话,一般会开庭宣判的,当然,案情简单明了的,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
三、缓刑为什么不当庭宣判呢?
缓刑不一定是当庭宣判,还可以定期宣判,不当庭宣判可能跟具体案情有关,而且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缓刑一定要当庭宣判。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对嫌疑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处罚措施。而缓刑期间也属于是考验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间内没有违法行为的话。期满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这期间有违法行为,那么就将对嫌疑人立即收监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也就是说法院作出判决后,要等10天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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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日宣判最快几天,要看情况而定。对于简易的案件,在庭后5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应超过3个月。
一、择日宣判最快几天
择日宣判最快几天,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
提醒您,择日宣判如果案件简易,应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择日宣判还需要开庭吗
择日宣判是否需要开庭,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是否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如果有的话,一般会开庭宣判的,当然,案情简单明了的,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
三、缓刑为什么不当庭宣判呢?
缓刑不一定是当庭宣判,还可以定期宣判,不当庭宣判可能跟具体案情有关,而且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缓刑一定要当庭宣判。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对嫌疑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处罚措施。而缓刑期间也属于是考验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间内没有违法行为的话。期满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这期间有违法行为,那么就将对嫌疑人立即收监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也就是说法院作出判决后,要等10天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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